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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因录取通知书被滞留1年起诉学校
作者:admin  来源:大河报  查看次数:
 

    6月18日,本报在A13版报道了夏邑县一高考生李奎鹏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在母校微机室里“搁浅”近一年的事情。9月21日,记者获悉,由于夏邑县一高至今扣压着李奎鹏的通知书不给,为了讨说法,李奎鹏将母校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已经立案。
    本报报道刊发后,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也对此事进行报道。
    许多读者认为,录取通知书事关考生前途,校方坐等学生上门领取,不但缺乏应有的关爱之心,也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

    记者从夏邑县教体局获悉,此事被媒体报道后,夏邑县领导要求有关部门尽快查处,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夏邑县教体局专门召开会议,并对夏邑县一高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写出情况说明和整改意见。
    夏邑县一高认为,李奎鹏所留的录取通知书寄存地址是学校,但留的电话号码有误,他本人应该查询是否被录取,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学校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已经公示,并妥善保管通知书,已尽到应尽的责任。
    对于夏邑县教体局局长司俊华的“学校把录取通知书名单公示,这种做法不能认为已经通知到学生,是无效做法”的说法,夏邑县一高称,他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对此,司俊华认为,根据他掌握的政策,学校收到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后,应将通知书发给学生本人或家庭。
    “至今他们(夏邑县一高)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俺的老父亲去要通知书时,还被他们气回来。”李奎鹏的父亲李兆友说,孩子被耽误一年,今年高考,孩子又考得不理想,没有过三本线,他们心里够窝火了,可是夏邑县一高至今不认错,还扣着李奎鹏的通知书不给。
    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从波说,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他已接受委托,免费为李奎鹏进行诉讼代理服务。他认为,夏邑县一高未尽到应有的通知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商丘市邮政速递公司一陈姓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说:“只要邮件投递到有收发室的单位,收发室人员签收后,必须将邮件转交收件人本人,不得延误,如无法转交,应及时退还邮政局。”该负责人说,夏邑县一高签收李奎鹏的邮件后,应当把邮件转交给李,如没有及时转交,夏邑县一高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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