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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军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出台
作者:admin  来源:青海日报  查看次数:
 

    5月14日,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就今年的招生条件、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招生录取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细则》规定,今年军队院校招收的青年学生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参加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者。

 

    《细则》规定,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均由省军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配合。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生的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军队院校的录取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龋根据考生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合格考生名单,省招办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量的120%投档。对于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以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有限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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