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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业将有国家职业标准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更新时间:2008-4-28 14:53:28  查看次数:

近日,国家邮政局在北京召开了“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准”(草案)初审会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国际劳工与信息研究所、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山东、上海、山西省(市)邮政管理局、上海邮政速递局、中外运—敦豪、顺丰速运(集团)等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悉此草案是根据信息产业部人事司信人函2007255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劳社培就司函200822号,在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标准框架下设置“快件收派”和“快件处理”两个相对独立的职业模块,设计方法科学,客观地反映了行业内从业人员结构和岗位技能现状。同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制订的规范化要求,体现了整体性、等级性、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草案将快递业务员的两个模块均设定为5个技能等级,草案对各等级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的设定合理,既反映了行业的技能发展现状,又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前瞻性。

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通过初审,并建议修改完善后申报终审。标准项目的专家工作组将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对标准(草案)做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工作,争取尽早完成终审申报工作。

深圳商报·王永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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